依据《华体中国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20]46 号)及学校实际教学情况,现将2023级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要求
1.跨类或跨专业学生每人只允许选报一个专业,如选报多个专业,录取结果无效。
2.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要求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年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类课程),且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能有补考、重修)。由各学院审核2023级跨类或跨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学生拟转出学院打印成绩单时进行初审,转入学院进行复审,如发现该生有不及格科目,则不允许其报名参加跨类或跨专业的综合测试。
3.跨类或跨专业学生需要通过拟转入专业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形式为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4.各学院(含产业学院)在规定时间对跨类或跨专业学生综合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并组织拟录取学生确认录取结果。
5.各实验班、产业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开展选拔及录取工作。
6.跨类或跨专业拟录取的学生发生志愿改变,不去已录取专业就读的,必须在公示期内向已录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已录取学院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一专业,则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类,则参加类内选择专业。超过公示期,不去已录取专业就读的,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一专业,则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类,则回原类录取人数未满的专业学习。最终结果由该生原所属学院进行公示。
7.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组织类内选择专业工作。在类内选择专业的学生,学业成绩按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必修课成绩排序予以公示。
8.类内选择专业的学生成绩公示期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9.由“华体中国大类招生专业选报系统”按照排名及志愿自动完成分配录取。
10.跨类或跨专业拟录取的学生,如果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出现不及格科目(包括网络选修课)的情况,则不予录取。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一专业,则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录取前就读于某类,则回原类录取人数未满的专业学习。最终结果由该生原所属学院进行公示。
二、时间安排
(一)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录取工作
1.4月12日17:00前,各学院将本学院跨类或跨专业接收学生名额、综合测试科目等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公告栏予以公示。
2.4月15日—4月17日,各学院组织2023级学生填报《华体中国学生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具体填报交表时间以各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申请填报结束后各学院审核拟转出学生名单,各专业或学科类教学班级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每一教学班级学生人数的 20%。如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出该班级人数 20%,则按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各学院拟转出名单确定后填写拟跨类及跨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提交教务处。
3.4月18日—4月23日,各学院办理接收2023级学生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申请相关手续,并根据实施细则做好转入学生入选资格的复核工作。具体办理手续时间以各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4.5月8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组织拟录取学生确认录取结果。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拟录取2023级学生名单,并对跨类及跨专业学生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公示。
5.5月10日,由教务处统一在校园网首页公示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三天。
(二)类内选择专业录取工作
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工作。
1.各学院在5月15日—5月16日公示类内学生成绩及排序结果。
2.各学院在5月17日前完成学生基本数据和专业招生人数的上传工作。
3.5月20日上午9:00开启“华体中国大类招生专业选报系统”,5月20日—5月21日,学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5月21日下午15:00关闭“华体中国大类招生专业选报系统”。
4.5月22日—5月24日各学院公示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内请各学院安排有关领导值班,负责向有疑问的学生做出解释。
5.5月27日各学院将公示并无异议的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结果报教务处。
6.相关部门依据各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完成学籍管理及宿舍调整等工作,确保学生进入专业学习。
附件:华体中国学生跨类及跨专业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