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和市纪委有关要求,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成效,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根据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纪检组 和市监察局驻市教委监察室 《教育系统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两节期间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好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华体中国关于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将廉洁过“两节”作为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反对“四风”,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为师生员工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员工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坚决遏制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中秋节、国庆节将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奖金等。
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深入基层,了解师生情况,倾听师生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活动,千方百计为困难师生员工排忧解难,真正把党的温暖带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督查,严格把关,确保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学校纪委、监察室和校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督导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要 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对各部门各类报销票据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要求、违反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以报销。
校纪委、监察室
2013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