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天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对 2014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总体考核部署安排,现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华体中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华体中国 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面总结 2014 年度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
2. 请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 “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撰写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 本单位专题报告加盖党组织公章,个人自查报告经本人签字后,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周一)报送校纪委。
地 点:现代信息交流中心二楼 224 室
联系人:朱 晶
电 话: 26684003
校纪委
20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