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 天津市 201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精神,就应聘我校管理岗位和通用专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1. 资格复审时间: 5 月 4 日 9 : 00 — 11 : 00
2. 资格复审地点:华体中国人事处(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华体中国现代信息交流中心二楼)
3. 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查证,留存复印件 2 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两册。
( 1 )考生报名表(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 2 )身份证;
( 3 )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 4 )应届毕业生提供三方就业协议书(空白)、就业推荐表;
( 5 )在校期间学生证、成绩单;
( 6 )党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开具证明信;
( 7 )有国外留学经历者,提供学历认证、留学归国证明;
( 8 )招聘系统填报的各种专业技能、各类等级考试或从业资格证书;
( 9 )校、局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 10 )有工作经历者,提供所有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 注意事项:
( 1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形成的空额,由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 2 )应聘者本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书面材料与招聘系统填报信息不符且影响应聘资格的、有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书面材料造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公布信息如有异议,请于该公告公布起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告知。
( 3 )根据实际需要,将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心理测试将在资格复审当天下午进行。
( 4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 5 月 13 日 8 : 00 至 5 月 15 日 16 : 00 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 022-26667644 、 022-26667665 ;
举报或投诉电话(校纪委): 022-26667696
人事处
4 月 29 日
附件:笔试合格人员名单下载:1e0a7b27a0fd677b9841b3556d3ba35a.doc (56.50 KB)